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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每天“坐堂”解民难

责任编辑:王建均发布时间:2019-04-01 17:13:13
来源:宜宾晚报点击:
晚报讯 “现在来翠屏区法院办事真方便,天天有法官接待,找人不再难,反映有人理,案件有人催,感谢法官帮我讨回了欠款。” 3月28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顺利拿到执行款后,一个劲儿地向法院和法官表示感谢。

周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翠屏区法院于2018年5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王某某偿还周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88891.2元。2018年8月17日,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翠屏区法院按照“分段执行+团队办案”流程,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动产和车辆司法查询专线,调查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存款、股权、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在未发现王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翠屏区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执行措施情况及相关权利告知周某某。周某某表示理解并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翠屏区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3月14日,该案承办法官在执行事务中心值班时,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周某某,获知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相关信息。承办法官十分重视,迅速通过执行手段查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下落,并将其传唤到执行事务中心。王某某到场后,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其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官依法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准备送往宜宾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通知亲戚、朋友筹集到了28000元,并书写了具结悔过书。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周某某支付现金28000元,约定剩余款项分期给付。当日下午,翠屏区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王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按照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要求,打破执行局原有两庭一室架构,大刀阔斧改革,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并下设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查控组、综合事务组,整合执行指挥、执行办案、执行管理、执行决策四大功能,案件繁简分流、“分段执行+团队办案”和事务集中办理结合,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针对当事人和办事群众反映的找执行法官难、反映诉求难、解决问题难等问题,该院腾出专用办公区域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执行事务中心实质化运行,设置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约见法官等执行事务窗口,推行局领导带班值周和员额法官接待制度,值周领导、接待法官和接待制度对外公示,常态化开展工作。每个工作日都有执行法官和相关人员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解答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联系办案法官,提供材料收转、咨询查询、恢复执行等服务。每周由1名执行局领导带班值周,来访人员不满意接待法官提出的处理意见时,由带班领导进行处理,协调办理事项、平息当事人怨气、纾解对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督导案件办理。同时,建立接待、信访台账,登记来访人员、内容及处理情况并录入系统,带班领导审核监督接待法官的接待情况及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层报院领导,及时研究处理。

该院执行事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后,每天有法官“坐堂”,有工作人员“坐班”,当事人和群众普遍反映,法官好找了、事情好办了、问题好解决了。

彭屏 甯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