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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助力环境公益 弘扬法治护航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9-10-26 20:14:56
来源:东方头条点击:

10月25日,仁怀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习水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赖某、谢某、袁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正月,被告人赖某、谢某及袁某三人通过微信相约,共同出资购买橡皮艇、电鱼机等工具在赤水河流域电击野生河鱼贩卖,并约定所得利益由三人均分。今年2月,被告人谢某、袁某利用购买的橡皮艇、电鱼机等工具在赤水河流域习水县隆兴镇至土城镇黄金湾村河段内,多次用电击的方式捕捞野生河鱼,后由被告人赖某将捕获的河鱼卖给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某餐馆,获利数千元。今年3月3日晚,三被告人正在上述河段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发现。

该案中,习水县人民检察院除就三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外,还以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一并提起附带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因上述行为给赤水河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责任。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评估报告,检察院诉请三被告在赤水河流域放流大于10㎝中华倒刺鲃10400尾,大于5㎝中华倒刺鲃89875尾,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由于部分案件情况需进一步审查确认,该案将在合议庭综合全案情况合议后择期作出宣判。

法官说法: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支流,是重要的生态宝库和安全屏障,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我们的后代子孙。被告人的上述行为,造成赤水河水生生物量减少,影响生物多样性,是对全社会共同利益的侵害。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通过环境司法职能的行使,引导公众了解、尊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属于我们所有人的绿水青山。

通讯员 贾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