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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的钥匙?内江小伙48万买了一套房,还未交付却被他人先

责任编辑:周裕宏发布时间:2018-10-26 15:18:43
来源:人民网 四川频道点击:
 “要不是物业公司打电话问我,我还不知道情况。”10月25日,内江小伙阿川向成都商报记者反映称,委托母亲购买的精装房还没有正式交付,却发现有两名不明身份人员居住其中。虽然通过报警已迫使两人离开,但阿川的心里总感觉不是滋味,希望弄明白:究竟是谁把房门钥匙给了他们?

  新房遭陌生人先住 物业告知并报警

  2017年10月底,内江市威远县的25岁小伙阿川委托母亲邱女士到自贡市沿滩新城时代大道绿洲住宅小区看房,准备购买一套精装房用于结婚使用。

  “母亲看的是一套装修好的样板房,70平米,总价48万多点,感觉还比较合适。”阿川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时,他还在广东工作,购房一事委托母亲代办。

  经过家人协商一致,邱女士以儿子的名义在该楼盘销售顾问陈某处订购了一套样板房,并分两次将48万余元购房款交予陈某。阿川说,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于今年10月30日前交房

  ↑业主出具相关手续

  然而,今年9月22日,阿川突然接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问及“是否已经接房”、“是否已经入住”等问题。原来,物业工作人员接到其他业主反映称,阿川所购买的7栋15xx号房屋有人居住,居住者不详

  房子都没有交付,怎么会有人居住?阿川既惊讶又纳闷。物业工作人员确定不是登记业主阿川及其家人入住后,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房屋还未交付业主 不能认定“非法侵入”

  成都商报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9月22日当天,派出所接到物业公司的报警电话称,有不明身份人员在某业主家,遂前往处警。

  经现场确认,的确有两名男子进入了该小区7栋15xx号房屋,有居住痕迹。但在民警要求二人配合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其中一人离开了现场,另一人随民警回到派出所。

  据警方透露,经查,二人确系在该房屋居住,至于钥匙从何而来、住了多久等问题?配合调查的男子称,是逃离男子邀约他到房屋内,其他并不知情。

  成都商报记者从警方获悉,鉴于该房屋属于未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因此二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阿川与两男子之间最多只存在民事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业主出具相关手续

  钥匙从何而来? 房产、物业未予以回复

  阿川称,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屋竟被他人先入住了,心里怎么想都不是滋味。为了搞清楚入住原因,阿川先后找了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均未收到准确回复。

  10月25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销售顾问陈某了解情况,他说:

  该样板房原来是另一位业主购买并备案的,而后通过公司转售给阿川,这是双方均知情的。但是,对于房屋内有人提前入住,陈某称不知道,只负责销售,钥匙也不归他管。

  究竟是谁让陌生男子住进阿川的新房?10月25日,成都商报记者先后到绿洲小区物业管理处和该小区开发企业试图采访相关情况,但双方均未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未交付房屋使用权不归业主所有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就该事件分析认为:

  如果该房屋确未正式交付购房业主,那么所有权则不属于购房业主。因此,交付前,购房业主无权干预该房屋的使用,陌生人入住暂不构成“非法侵入”。不过,在正式交付时,如果购房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物件损坏等问题,可提出修复或索赔诉求。

  冯骏说,新房被他人先行入住,从情感上可以理解当事业主的心情。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购房业主与房产公司或物业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直接通过法律诉讼,法院可能很难支持购房业主关于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杰对此认为:

  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查明谁允许陌生人入住、入住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等问题。如果购房业主想要查明真相,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